抽獎辦法
Step.1 收集召喚之門卡包條碼 x4個 或
召喚之門卡片收集冊條碼 x1個 或
召喚之門起始組條碼 x1個
Step.2 將條碼貼在名信片上。
Step.3 填入【姓名】、【連絡地址】、【連絡電話】、【出生日期】等資料。
Step.4 寄至:「24161 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22巷1號1樓」召喚之門活動小組收。
Step.5 完成參加抽獎,耐心等待抽獎時間到來。
1. 參加者保證所填寫之資料均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資料。如有不實、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通知,或經主辦單位兩次已上通知而無法聯絡者,皆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2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金額超過NTD$ 20,000元,須負擔10%機會中獎稅;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。
3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,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NTD$1,000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,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主辦單位所發出的扣繳憑單。
4. 大獎得主與我方電話核對資料無誤後,需持身份證於上班時間內親自至指定地點領取獎項。屆時我方會有專函通知領獎方式。主辦單位不接受需透過運送等之其他方式領獎。
5. 大獎得主若於2014/11/21前尚未完成領取獎項者將視同放棄,且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核發獎項。
6. 二獎得主之獎品將於2014/10/23陸續寄出,配送地址將以明信片上註記的地址為主。獎品僅郵寄至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若註記之地址為國外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若獎品於運送過程中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損傷,恕本公司不予以替換。
7. 本活動之獎項以實物為主,不得兌換成現金。
8. 獎項圖片僅供參考,顏色與樣式皆以實物為主,不得要求變換。
9. 若因不可抗拒或不可歸責之因素,本公司有保留活動辦法調整與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。
10.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解釋、修正與變更權利。
11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資訊中,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,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,主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溯權。
12. 本活動采達采典關係企業員工及家屬不得參加。